【江苏百瑞医药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欢迎你的到访!

OA入口      2.png


内页banner

新闻分类

联系我们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0513—83590859

手机:13962819961

邮箱:nantongkad@126.com

传真:0513--83598990

网址:www.jsbryy.com

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林荫路50号


◇ 非首次进口药材的进口管理将简化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中心 >> 技术中心

非首次进口药材的进口管理将简化

发布日期:2019-05-23 作者: 点击:

    医药网5月22日讯 为加强进口药材监督管理,保障进口药材质量,近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修订后的《进口药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在进口药材管理上,严格落实“四个严”要求,严格药材执行的标准,加强溯源管理。同时,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对进口和进口药材实施分类管理。  进口药材是我国药材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且药材多数出口国为“一带一路”沿线。为鼓励药材进口,《办法》取消了“允许药

  医药网5月22日讯 为加强进口药材监督管理,保障进口药材质量,近日,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修订后的《进口药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在进口药材管理上,严格落实“四个严”要求,严格药材执行的标准,加强溯源管理。同时,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对进口和非进口药材实施分类管理。

 

  进口药材是我国药材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且药材多数出口国为“一带一路”沿线。为鼓励药材进口,《办法》取消了“允许药材进口的边境口岸,只能进口该口岸周边或者地区所产药材”的限定,落实“一带一路”倡议,体现互联互通精神。

 

  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分类管理。将进口药材的审批委托至申请人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原来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承担的样品检验,相应地调整至省级药品检验机构。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风险级别,对非进口药材的进口管理进行了简化,申请人可直接到口岸或者边境口岸所在地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进行备案,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


本文网址:http://www.jsbryy.com/news/391.html

关键词:

最近浏览:

  • 在线客服
  • 联系电话
    13962819961
  • 在线留言
  • 手机网站
  • 在线咨询